关于调整成都城区部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街道使用效率,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平稳顺畅,提升区域道路的交通环境品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调整城区部分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2月26日起,对城区部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做如下调整:
(一)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北区)周边的实业街(长顺中街至中同仁路)实施工作日8:00至8:30,17:00至18:00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的交通组织。
(二)成都市泡桐树小学(西区分校A、B校区)周边的琼楼路(瑞星路至东坡北一路)实施工作日7:30至08:30,17:00至18:30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的交通组织。
(三)成都市泡桐树中学、金沙小学周边的同怡横街(龙栖路至蜀辉路)实施工作日7:30至8:30,15:00至18:00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组织。
(四)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境界分校(贝森路至瑞联路)实施工作日7:30至8:30,17:00至18:00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的交通组织。
(五)成都市东城根街小学(B区)周边的青龙巷、千祥街(青龙街至新华大道江汉路)实施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署前街(铁箍井街至千祥街)实施工作日17:00至18:00禁止机动车通行(区间车除外)的交通组织。
(六)成都实验小学(明道分校)周边的万蕊街(黄土街至黄蹊街)实施工作日7:30至8:30机动车禁止通行的交通组织。
(七)成都实验小学(蕴雅校区)周边的万花二路(万花路至祥龙路)实施工作日7:40至8:30,17:20至18:00禁止机动车通行(区间车除外)的交通组织。
二、受限机动车可通过周边道路绕行,限行道路内的区间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四、本通告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评论列表